物权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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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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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3年06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6046116
作者:于海涌,马栩生 主编,杨峰,郑小明 副主编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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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4版)》是在第三版内容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物权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调整了原先的内容;二是补充了物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三是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删改和增补,援引了物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典型案例,力求反映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内容包括6编共26章,内容涉及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民法特别法中物权制度、占有等方面,对物权法进行系统阐述。本书由于海涌、马栩生主编。

 
内容简介

     《物权法(第4版)》是在第三版内容的基础上修 订的。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物权 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调整了原先的内容;二是补充了 物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三是对部分内容进行了 删改和增补,援引了物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典型案例, 力求反映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本书第四版包括6编共26章,内容涉及物权法总 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民法特别法中物 权制度、占有等方面,对物权法进行系统阐述。

     《物权法(第4版)》内容新颖,引证法律充分, 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 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 ,对希望了解物权法的广大群众也具有参考价值。本 书由于海涌、马栩生主编。

目  录
总序
第四版序
第一编 物权法总论
第一章 物权通论
第一节 物权的内涵
一、物权的定义
二、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物权之客体
一、物权法上的物
二、物的分类
第三节 物权之类型体系
一、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
二、主物权与从物权
三、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于海涌,男,汉族,1969年6月生,安徽省淮北市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律风险管理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1991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学位(师从梁慧星教授),200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民商法博士后研究工作(师从江平教授)。先后到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纽约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台湾大学从事学术访问。主持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3项。在国家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个人专著4部:《法国不动产担保物权研究》、《论不动产登记》、《绝对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法律制度研究》、《英美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在中国的本土化》。其中《法国不动产担保物权研究》于2005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6年获国家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论不动产登记》于2009年获广东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10年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12年12月获得钱端升优秀科研成果奖。

  马栩生,1977年生,福建漳州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3月担任华南师大法学院院长助理,同年11月被评为副教授,2007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入选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是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2007年开始担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并于2007年被聘为广东省、广州市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等传统民商法领域。出版《登记公信力研究》专著一部,《商业法》、《英国法律体系基础》译著两部,副主编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物权法》及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物权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软科学项目一项、广州市哲社基金一项、省级教改项目一项,其他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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