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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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9年01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2772253
作者:陈德恭 著出版社:海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内容简介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不仅包括所有联合国成员国,而且还有参加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共计168个国家或组织,是迄今联合国召开的时间最长、规模*的国际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最为全面、最为综合的管理海洋的国际公约,它包括了国家管辖范围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等内容。
目  录
绪论
第一章 海洋概述
 第一节 世界大洋
 第二节 大洋和海的区别
 第三节 21世纪是开发海洋的新世纪
第二章 国际海洋法的性质及其渊源和发展
 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的性质
 第二节 国际海洋法的对象与内容
 第三节 国际海洋法的渊源与历史发展
第三章 领海和毗连区
 第一节 领海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领海的定义
 第三节 领海的宽度
 第四节 领海宽度的基线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海洋概述
  第一节 世界大洋
地球表面70.78%被海洋所覆盖,共覆盖面积达3.609亿平方公里;只有29.22%是陆地,也就是说陆地面积仅有1.489亿平方公里。
海洋和陆地面积在南北两个半球的数量分布也不相同。在南半球,海水与陆地面积比约为4:1,而在北半球,海陆面积比约为3:2。也就是说,南半球表面81%被海洋所覆盖,而北半球只有61%的面积被海洋所覆盖。
世界海洋由四大洋构成,按大小排列依次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
太平洋是地球上面积最大的海洋,其表面积大约为16564万平方公里,平均深度为4280米,最大深度为11033米。广阔的太平洋是由葡萄牙探险家费迪南德·麦哲伦最先命名的,他错误地认为这片海洋是太平的而且没有风暴的,因而给它起名为“太平洋”。
太平洋东邻南北美洲,西邻亚洲和澳洲,南接南极洲。它是地震带的中心,在太平洋地区,地球构造板块不断地下降至大陆下方(这一过程叫做潜没),因而导致生成新的海沟、激烈喷发的火山和频繁发生的地震。太平洋海洋底的热点导致生成夏威夷群岛和加拉帕哥斯群岛。
太平洋分为北太平洋和南太平洋。两个部分都有自己的洋流。在北太平洋,洋流顺时针循环流动。在南太平洋,洋流逆时针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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