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路漫漫——一个童兵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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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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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8年01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32744329
作者:(塞拉利昂)比亚 著,于海江 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编辑推荐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受战争影响儿童代言人伊斯梅尔·比亚震撼世界的战争回忆,全球35个国家联手推出,美国2007年连印35版行销65万的*畅销自传,2007年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年选佳作,2007年亚马逊书店非虚构类**图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二零零七年武装组织雇佣的儿童超过二十五万,其中年龄*小的只有六岁。这些童兵颁在全球十多个冲突地区。武装组织往往使用物质诱饵误导他们对战争产生兴趣,继而达到雇佣童兵的目的。武装组织不仅仅会把这些孩子当作战争工具,而且洞天福地让他们充当报信者、间谍和搬运工的角色。更为严重的是,相当数量的孩子还被武装人员当作性奴。全球现有童兵中,女孩约占百分之四十,她们通常*易受到性侵害。保护儿童权益,帮助儿童尽早回归社会,为儿童创造一个可以享有权利的世界,是人类一个迫在眉睫的挑战。
  这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阅读的一本书。不仅因为书中故事令人震撼,更因为这本书明晰地启示了我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和责任。人们应当阅读这本书,通过这本书来了解世界,认识人之所以为人*为重要的是什么。
  塞拉利昂少年,家破人亡,流浪四方,遭军方强征放伍,变成一名冷血童兵。恐惧死亡的无辜孩童,一夕之间成了草菅人命的杀人机器。
  比亚是那些生活在世界各地年轻人的代表,他们的生命受到暴力、贫穷的伤害和其他权利的侵犯。对成为暴力的牺牲品的青年来说,对那些为使禁锢在武装冲突中的孩子放下武器和获得重生而努力的人来说,比亚是希望的极具说服力的象征。
  本书是一部作者写自己12岁时被西非塞拉利昂叛军抓去充当职业军人经历的童兵自传。作品叙述在塞拉利昂1991年至2002年间的内战中,主人公比亚从一个普通小男孩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的孤儿。为躲避叛军的抓捕,他只得逃到非洲的沙漠和丛林中流浪,但他还是被叛军抓住,充当了一名职业军人。从此他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儿童变成了叛军的一部杀人机器,过着血腥的生活。后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救助下,他摆脱了魔爪的控制,在美国完成了高中学业。他心中又充满了光明和希望,决心为保卫世界和平和全世界儿童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此书刚出版2个月,就进入纽约书报畅销书非文学类排行榜,受到文坛好评。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披露血腥战争摧残平民百姓日常生活并给天真无邪儿童带来巨大灾难的作品。
该书2007年2月在美国首次出版后,迅速登上《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和亚马孙网络书店美国三大畅销书排行榜,并被亚马孙网络书店评选为2007年度美国*非虚构图书,《时代周刊》、《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也将它选为年度新书佳作。
  那天晚上我们看到的最后一个受伤的人是个妇女。她背上背的是她的孩子,血顺着衣服淌下来,在她身后流了一路。她狂奔逃命时孩子中弹身亡了。幸运的是,子弹没穿透孩子的身体。她跑到我们站立的地方,坐在地上,把孩子放下来。原来是个女孩,两只眼睛大睁着,脸上还挂着戛然而止的笑。子弹头从她肿胀的身体上冒出尖尖的头。母亲俯在女孩身上,使劲摇晃着。她悲痛惊骇至极,欲哭无泪。
作者简介
伊斯梅尔·比亚,一九八○年出生于塞拉利昂,一九九八年移居美国,在联合国国际中学读完最后两年中学,二○○四年毕业于欧柏林学院,获政治学学士学位。现任职于人权观察组织儿童权益部顾问委员会。曾在联合国、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海军陆战队作战实验室的新兴威胁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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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战争的传闻各式各样,沸沸扬扬,让人觉得战事仿佛发生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直到有一天,逃难的人从我们镇子里走过,人们才意识到战争已在我们国家真实地发生了。那些从数百英里之外一路走过来的家庭向我们诉说亲人如何遭杀害,房子如何被烧毁。有人出于同情,要他们住下来,但大都被谢绝了。他们说,战争早晚会蔓延到这个镇子的。这些家庭的孩子目光总是躲躲闪闪的,一听到劈柴的声音或者小孩打鸟用的弹子落到铁皮屋顶上的声音,就会吓一大跳。与这些孩子一起从交战区来的成年人同我们镇子里的大人谈话时,常常精神恍惚。除了疲劳和营养不良,他们显然见到过一些可怕的事情,精神受了刺激。那些事,即使他们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们,我们也不会相信。我那时认为这些过路人所讲的故事肯定经过添枝加叶。我所知道的战争,不过是书中读过的或电影中看过的,比如说《第一滴血》,以及英国广播公司新闻中报道的邻国利比里亚的战况。我那时才十岁,凭我的想象力还不足以弄明白是什么夺去了逃难的人的幸福生活。
我第一次接触战争是在十二岁那年。那是一九九三年一月,我和哥哥朱尼尔、好友塔洛伊离开家,去马特卢章镇参加朋友们的才艺展示。他们俩都比我大一岁。我最好的朋友穆罕默德没有来,因为他要帮父亲修缮茅草顶的厨房。我八岁那年,我们四个人组建了一个说唱舞蹈组合。有一次去莫宾比的时候,我们第一次听到了说唱乐。我父亲在一家美国公司工作,莫宾比是那家公司的外国人的居所。我们常去那儿的游泳池游泳,看大彩电,还能看到聚集在外宾娱乐区里的白人。有一天晚上,电视上播出的是一组黑人男孩快速说唱的音乐片。我们四人坐在那里,被这支歌迷住了,极力想听懂那些黑人在说些什么。片子播完时,屏幕下方跳出了一行字,“sugarhill Gang:《快乐的说唱者》”。朱尼尔迅速地在纸上记了下来。从那以后,我们每隔一周的周末都到那个房子里去看电视,学唱那种歌。那时候还不知道这种音乐叫什么,但印象却十分深刻。黑人竟然也能把英文说得那么快,那么有节奏。
后来朱尼尔进了中学,他的伙伴教给他更多外国音乐舞蹈的事情。假期里,他带来了磁带,教我和朋友们跳这种舞,这时我们才知道这种舞叫“嘻哈”。我非常喜欢这种舞,更喜欢学说那些节奏明快的歌词,能学到不少的英语新词儿。有一天下午父亲回家时,我和朱尼尔、穆罕默德、塔洛伊正在学Eric B.&Rakim的《我知道你有心》。他站在我家土坯铁皮顶屋子的门前,哈哈笑着问道:“你们说些什么,自己能听懂吗?”朱尼尔还没答腔,他就走开了。他坐在芒果树、番石榴树和橘子树树荫下搭的吊床上,把收音机调到英国广播公司新闻台。
“听,这才是标准英语。你们应该听这种英语才对,”他在院子里大声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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