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学 总第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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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4978455
作者: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中国科技金融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 编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1月 
内容简介
  基于修正的Nelson—Siegel模型的久期免疫策略、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市场探讨及定价分析、深市重大事项停牌信息泄露及价格发现效率分析、国际原油价格和我国新能源公司股价的动态尾部相关性分析——基于Copula方法等。
目  录
基于修正的Nelson—Siegel模型的久期免疫策略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市场探讨及定价分析
深市重大事项停牌信息泄露及价格发现效率分析
国际原油价格和我国新能源公司股价的动态尾部相关性分析
——基于Copula方法
中国货币流动性对通货膨胀影响之实证研究
——基于1990—2012年的数据
现金流不确定性、融资约束与企业现金股利政策
终极股权结构、分析师跟进与股价同步性实证研究
中美欧风险投资收益差异归因分析:文献综述
证券分析师个人特征对盈余预测的影响
——基于上市公司盈余数据的实证研究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研究结论表明,重组股票在停牌前第20日起就出现明显的累积超额收益率。李竞(2010)以沪深A股中选取的44只股票为样本,通过事件研究法检验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事件中的内幕交易行为。结果发现,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前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存在较严重的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沈海平(2011)以2010年沪深两市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9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股权激励公告发布前后股票也会产生持续的累积异常收益。
  为遏制内幕交易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预计或已出现信息泄露,必须第一时间向交易所申请停牌。然而,“第一时间”上报的主动权在上市公司手中,除非信息泄露导致股价波动达到异常波动停牌的标准,否则监管层无法有效约束公司的违规行为。李竞(2010)甚至建议设立内幕交易监控机制,即证券交易所要建立强大的数据库,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披露前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审查。考虑到重大资产重组通常实施周期长,并且实施期间需经历两次停牌,“披露前”的设置标准、每类重大事项停牌前的监控时间是否相同等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因此,深入考察不同类型重大事项停牌的信息泄露及价格发现规律,找到每类事件理论的“第一时间”,即停牌前信息泄露的临界点,是完善停牌机制的首要环节。
  需要指出的是,段亚林等(2003)、王铁峰等(2005)、廖静池等(2009)、王博等(2011)的实证研究虽然发现中国股票市场的停牌制度总体而言并不是有效的,但现有文献并未对重大事项停牌作详细研究。鉴于此,本文逐一调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2011年共772次停牌原因为“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采用事件研究法,对重大事项停牌和其中公告次数最多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和股权激励计划停牌的信息泄露及价格发现过程作了事件分析,并对重大资产重组作了更深入的细分研究,得出以下几个结果。(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市场普遍看好;从停牌前第8日起市场出现明显的信息泄露,复牌价格过度反应(较均衡价高出近3%);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停牌的效率性均未得到体现。(2)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泄露较非公开发行严重;重大资产重组复牌日股价反应过度,股权激励计划复牌日股价反应不足,而非公开发行复牌日的价格发现效率较高。(3)重大资产重组类细分事件中,终止重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停牌与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结果复牌日价格均反应过度;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结果的停牌实际“失灵”。
  本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现有研究虽然发现重大事项可能存在信息泄露现象,但没有以停牌为出发点,以改善重大事项停牌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对其复牌日的价格发现效率作出实证检验。而本文则从重大事项停牌的角度发现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停牌效率较低、非公开发行停牌相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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