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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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241
  • 字 数:226000
  • 印刷时间:2009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8614267
作者:车迎新 等编著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内容简介
  本书以国际上金融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经验为主线、以中国的借鉴和选择为落脚点,作为一个阶段监管工作思考的总结,相信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全书主要从金融控股公司概述、中国在金融控股公司方面的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金融业综合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国际的实践与选择
 第一节 金融业综合经营、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节 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
 第三节 金融业综合经营与金融监管
第二章 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第一节 金融控股公司:含义及分类
 第二节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背景和动因
 第三节 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
第三章 中国在金融控股公司方面的探索
 第一节 中国金融改革的阶段
 第二节 中国在金融控股公司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第三节 中国在金融控股公司方面探索的特点
第四章 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金融业综合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国际的实践与选择
  第一节 金融业综合经营、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
目前,金融控股公司成为美、日、英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主流组织模式,形成了花旗集团、美国银行集团、摩根大通集团、瑞穗集团、日本三菱UFJ集团、汇丰集团、荷兰国际集团等大型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东亚地区也掀起了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热潮,出现了新加坡发展银行集团、新韩金融控股公司和韩国友利金融控股公司等比较有名的金融控股公司。
中国加入WTO的过渡期已于2006年底结束,中国已履行了加入WTO时的承诺,对国外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和地域限制都已大大减少。面对可以全方位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国外金融控股公司,中国金融业实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已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实施综合经营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如何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和总结代表性国家在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实践方面的经验,成为当前中国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现实要求。金融业混业经营和综合经营
在通常的情况下,“综合经营”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文里常用的“混业经营”是同一个意思,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经营内容不断融合的现象。从字面上来讲,金融业综合经营对应的参照系是不允许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融合和跨业经营的分业经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基本特征是模糊了传统意义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行业的特征,突破了传统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划分。从分业经营和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确立的基本参照系是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又称《1933年银行法》),因此,金融业综合经营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不断突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界定的业务范围的过程。
“混业经营”一词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起来,以金融分业经营为基本参照系,是为指代当时国际上许多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服务的整合或金融行业的合并而形成的、有别于分业经营金融制度而创造的一个词汇。但是,金融业混业经营既可以指金融业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可以指金融业和实业之间的相互融合,容易造成误解。此外,与“综合经营”一词比较而言,“混业经营”容易理解为物理上的简单混合,而“综合”则能够表达出各种产品边界不断模糊和融合的有机结合过程,因而,“综合经营”比“混业经营”表达更为准确。我国在实践中越来越倾向于使用“综合经营”一词指代混业经营中金融业之间不断融合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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