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 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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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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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4年03月01日
  • 开 本:12k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351116
  • 丛书名: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
作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编辑推荐
1.作者权威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2.规模强大
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内容独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内容简介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机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同时举办法学专升本和法律(书记官)专业、法律(司法警官)专业的高等学历教育。 法官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成人高校,是一所以培养、培训高级法官、预备法官为主,同时举办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审判研究的基地。由*同志为学院题写院名。
目  录
一、银行卡纠纷
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三、储蓄存款合同
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五、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六、证券纠纷
七、期货纠纷
八、票据纠纷
九、信用证纠纷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银行在办理挂失业务中的注意义务
———张文平诉浙江永嘉农村合作银行乌牛支行借记卡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温商终字第131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借记卡纠纷
3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张文平
被告(上诉人):浙江永嘉农村合作银行乌牛支行(以下简称乌牛农合行)
【基本案情】
张文平系乌牛农合行借记卡的储户。2012年4月17日8时15分左右,张文平在永嘉县乌牛车站等车期间,被他人骗去了该借记卡和密码。原告意识到自己被骗后,与其妻于8时33分许赶到乌牛农合行的营业场所,向大堂保安陈述银行卡被骗以及要求办理挂失手续。张文平于8时42分许将身份证原件和申请挂失的材料递给柜台人员,但未告知借记卡和密码同时被骗的情况。在原告等待期间,原告妻子询问大堂保安是否可以报警,保安提示可以报警。8时46分10秒许,原告妻子叫原告去公安机关报案,原告当即离开被告的营业场所。原告离开时并未与柜台人员打招呼,其妻子接替了原告的位置,柜台人员遂不予办理挂失手续。当日8时52分至9时21分期间,原告的借记卡被人取走现金20000元及消费24000元。张文平认为被告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办事拖拉,导致挂失手续迟迟未能办妥,期间没有提示原告可先电话挂失。乌牛农合行认为张文平未告知柜台人员银行卡和密码被诈骗,仅递交了书面挂失申请书,柜台人员遂按正常挂失程序帮其办理挂失业务,而张文平的损失系其被诈骗而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他人所造成。
【案件焦点】
银行未能及时为储户办理挂失手续,是否应赔偿储户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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