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家一直要求在重要行业的公司中处于控制地位的第二大股东应该是国有股东,而且一直采取对重要行业倾斜的宏观调控政策。本书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为下述三个问题的解答提供一些经验证据:一是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及其组织属性对会计业绩及股票价值有何种影响?二是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的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区分对会计业绩与股票价值的影响是否存在着差异?三是第一大股东的控制力和所有权属性同会计业绩及股票价值的关系具有行业特点吗? 本书选择沪深两市1998年以前上市的12个行业中的541家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
第一,在将541家公司按行业分成两组的情况下,第Ⅰ组(公用、冶金、医药、食品酿酒与农业、商业、建筑房产与酒店、材料)中,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会计业绩显著好;但第Ⅱ组(机械、化工、IT、纺织、汽车、家电等)中,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的会计业绩显著差。两组行业*控股公司的A股市净率均低于相对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后面四大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contestability)及对第Ⅱ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对其余所有股东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及对第Ⅰ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但对第Ⅱ 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负;第一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倾轧性对两组公司的市净率影响均显著为负。
第一,在将541家公司按行业分成两组的情况下,第Ⅰ组(公用、冶金、医药、食品酿酒与农业、商业、建筑房产与酒店、材料)中,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会计业绩显著好;但第Ⅱ组(机械、化工、IT、纺织、汽车、家电等)中,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的会计业绩显著差。两组行业*控股公司的A股市净率均低于相对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后面四大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contestability)及对第Ⅱ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对其余所有股东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及对第Ⅰ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但对第Ⅱ 组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负;第一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倾轧性对两组公司的市净率影响均显著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