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宪泛论(中国近代法学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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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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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9年04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精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2033684
作者:(日)小野梓 著;陈鹏 译;丁相顺勘 校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内容简介
《国宪泛论》一书对中国宪法学产生的影响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据文献记载,康有为、梁启超的一些论述中曾引用这本书的观点。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法律门”中收录宪法、法理学、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二十四类图书四百五十种。康有为加按语三条约一千字,其中特别提到了《国宪泛论》(上中下合本一册,小野梓二元五角)、《美国宪法史》(岛田乘竹二元三角)、《各国宪法》(一册元老院藏版一元二角)、《万国现行宪法比较》(一册辰巳小二郎四角二分)、《内外臣民公私权考》(一册,井上毅一角六分)等五部书。说前四种最精美,又说后一种“人有自主之权,又有互制之法,泰西之良法哉”。梁启超在《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写作中参考了中江兆民的《理学沿革史》之外,另参考了纲岛荣一郎著《西洋伦理学史》、《主乐派之伦理说》、山边知春译《伦理学说批判》、竹内楠三著《伦理学》、田中泰磨译《西洋哲学者略传》、杉山藤次郎著《泰西政治学者列传》、小野梓著《国宪泛论》、冈村司著《法学通论》和有贺长雄著《政体论》。梁氏所列的参考书可能有标榜的成分,但他所写的文章和思想不只受某一日本思想家或日文著作的影响.却可能是真实的,值得认真对待。
目  录
总序
序言一
序言二:小野梓与《国宪泛论》
序言三
凡例 
勘校说明
第一章 发端
第三章 论政体
第四章 立宪宗旨
第五章 国境之位置经界
第六章 有国之全权即主权
第七章 皇宇典例
第八章 论国民自主一
第九章 论国民自主二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发端
凡天地问之物,古今来之事,每有不能自己者焉。芳草凋枯,感春气乃花发。林木荫森,感秋杀而叶零。丝竹本无声,人击之乃有声。金石本无响,人击之乃有响。时鸟之鸣于春郊,迅雷之轰于夏日。秋夜有鸣虫,冬晓有怒风。夫花也、叶也、声也、响也、乌雷也、虫风也,其所以然者,夫岂出于偶然者哉?不得已而然也。即如人生世上,外何以有朋友乡党之亲,内何以有父子夫妇之伦,政府何以立,社会何以设,政治刑法何以行,盖亦有由焉者也。不特此也。美利坚之拒离母邦,法兰西之十变政体,普鲁士之战法,俄罗斯之伐土,不惜杀百数余万之生灵,不惜糜百数余万之财帛,夫岂好为之乎?抑其和亲也、开战也、合纵也、连衡也?土之所以战俄,俄之所以合清,奥普之所以合纵,秘波之所以连横,纷纷扰扰,凡此之类,抑亦何为也哉?盖处不得已之境,而行不得已之事也。虽然,夫岂只此哉?即如著述,是亦不得已者也。天地有必然之性理,而格物诸著乃作。天地有诸物之配合,而化合诸物乃昌。动物有性命,而生理之书不得不撰。人间有善恶,而心思之论不得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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