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7 2017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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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7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381946
作者:刘智慧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年03月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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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以教材的形式,筛选出司法考试民法科目中的重点法理,梳理重点法条,讲解经典真题,融法理、法条、真题为一体。本书摒除司法考试传统教材冗长的叙述,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帮助考生抓住复习主线,找到复习重点,做到事半功倍!本书主要分为九编,具体包括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法定之债、知识产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等。对民法的概念、民法调整的对象、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住所、监护、法人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人格权、所有权概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阐释。

作者简介

  刘智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司法考试培训辅导名师,讲授民法课程二十余年,民法理论功底深厚,考点把握准确,解题思路分析透彻。

目  录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课民法概述
  第1讲民法的概念
  第2讲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3讲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4讲民事法律关系
  ☆对比记忆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重要的连带责任规定
  第二课自然人
  第1讲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2讲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3讲自然人的住所
  第4讲监护
  ☆难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
  第5讲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1讲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判断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是否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社会生活,需要把握两点: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
  2当事人能否充分实现意思自治。
  比如,各级国家机关进行政府采购时所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即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民法的含义
  (一)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
  形式上民法,是指以民法(典)命名的立法文件,如《法国民法典》。
  实质上民法,是指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其他规定了民法内容的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合同法》、《继承法》、《著作权法》等均属于实质上民法。
  (二)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财产法律规范、人身法律规范、亲属法律规范、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以及商事法律规范,即通常所谓的“大民法”。
  狭义的民法,通常不包括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亲属法律规范和商事法律规范。
  第2讲民法的调整对象
  2016真题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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