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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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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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3年1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6707487
作者:吴皖林 主编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内容简介
  《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就业必读》是职业院校就业指导课一线教师和就业研究学者长期教学实践和深刻思考的成果,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先进性,借鉴并采用了*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选用了较新或经典的就业案例;形式上博采众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操作性强。
目  录
第一单元 就业环境
第一课 就业形势
第一节 就业领域面临的问题
第二节 中职毕业生就业现状
第二课 就业政策
第一节 我国促进就业的基本政策措施
第二节 就业准入制度

第二单元 就业素质
第三课 恪守职业道德
第一节 树立职业道德意识
第二节 养成良好职业道德
第四课 增强职业技能
第一节 充实专业知识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毕业生从到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根据新版《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第十一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劳动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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