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伦理规治研究》由洪兴文编 著。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法律授权范围内自行判断 、自行选 择和自行决定的行政权力,其行使过程不可避免地隐 含着权力 行使者的人性、价值观及道德选择向度等等,可以说 ,它实质 上是一种“法治”授权的“人治”。同时由于其自由 性、选择 性、相对性和专断性的伦理特质,又可以说它是一种 伦理性裁 量权。由于它的“人治”和特权色彩,自存在的那天 起,法律 对它的认可和限制就一起对立地存在着。对行政自由 裁量权的 控制仅立足于行政法学的和政治学的视角是远远不够 的,它还 应受到伦理学的关注和伦理向度的规治,这是由其伦 理特性和 裁量空间的法律盲点所决定的。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正当性是对其进行伦理规 治研究的 前提。没有“存在”就没有“规治”生发的基础。人 类社会选 择法律来治理人性的弱点,同时又由这些有着人性弱 点的人们 行使自由裁量权来执行法律,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个“ 二律背反” 问题?只有从“亦善亦恶”的人性前提出发才能得到 合理的诠 释。另外,适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但满足了现代服 务行政的 需要,体现了正义秩序的价值诉求,而且克服了法治 内在的不 足,补充了法的统治。这些都使其存在得以正当化。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法律授权范围内自行判断 、自行选 择和自行决定的行政权力,其行使过程不可避免地隐 含着权力 行使者的人性、价值观及道德选择向度等等,可以说 ,它实质 上是一种“法治”授权的“人治”。同时由于其自由 性、选择 性、相对性和专断性的伦理特质,又可以说它是一种 伦理性裁 量权。由于它的“人治”和特权色彩,自存在的那天 起,法律 对它的认可和限制就一起对立地存在着。对行政自由 裁量权的 控制仅立足于行政法学的和政治学的视角是远远不够 的,它还 应受到伦理学的关注和伦理向度的规治,这是由其伦 理特性和 裁量空间的法律盲点所决定的。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正当性是对其进行伦理规 治研究的 前提。没有“存在”就没有“规治”生发的基础。人 类社会选 择法律来治理人性的弱点,同时又由这些有着人性弱 点的人们 行使自由裁量权来执行法律,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个“ 二律背反” 问题?只有从“亦善亦恶”的人性前提出发才能得到 合理的诠 释。另外,适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但满足了现代服 务行政的 需要,体现了正义秩序的价值诉求,而且克服了法治 内在的不 足,补充了法的统治。这些都使其存在得以正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