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上下)(翻译名家周克希历时四年全新校订,装帧名家朱赢椿倾力典雅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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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2年08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1793817
  • 丛书名:周克希译文集
作者:[法]大仲马 著,周克希 译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编辑推荐

  ★以五百万字传神译文享誉的翻译名家周克希,历时四年全面校订,重译现有版本后首次结集出版
  ★“世界*美的书”的获奖者、装帧名家朱赢椿精心设计和制作,以独特质感全面升级阅读体验
  ★王安忆、陈村、赵丽宏、孙甘露、陈子善等倾力推荐
  ★作为法国文学的一记重炮,以历史事件为题材的杰出通俗小说《三剑客》问世之初便引起轰动并很快脍炙人口——“如果此刻在某个荒岛上有个鲁滨逊,他也在读《三剑客》。”

 
内容简介

  1844年问世的《三剑客》(又译《三个火枪手》)是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

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仲马, 1802年7月24日生于法国的维勒-科特莱(靠近巴黎)。人称大仲马,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自学成材,一生写的各种著作达300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2002年,大仲马去世132年后终于移入法国先贤祠。

  周克希,毕业于复旦大学数学系。在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任教期间赴法国巴黎高师进修黎曼几何。回国后一边从事数学教学,一边业余从事法语文学翻译。1992年调至上海译文出版社任文学编辑。主要翻译作品有:《王家大道》、《不朽者》、《三剑客》、《包法利夫人》、《小王子》、《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二卷》等。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
第二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前厅
第三章 晋见
第四章 阿托斯的肩膀、波尔多斯的肩带和阿拉密斯的手帕
第五章 国王的火枪手和主教先生的卫士
第六章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
第七章 火枪手的家
第八章 宫里的一桩秘密
第九章 达德尼昂小试锋芒
第十章 17世纪的捕鼠笼
第十一章 情节复杂起来了
第十二章 乔治?维利埃斯——白金汉公爵
第十三章 博纳修先生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故乡牟恩镇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仿佛胡格诺教徒又把这儿当作了第二个拉罗谢尔。镇上的男人看见妇女朝大街那方向奔去,听见孩子在门槛上哇哇直叫,就连忙披好铠甲,操起一支火枪或是一柄长戟来壮壮胆,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跑去,客店门前,已经挤满了嘈杂喧闹、好奇心切的人群,而且随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围观的人群也愈来愈庞大。
  在那个年头,平地起风波是常有的事。难得有这种日子,这座或那座城镇终日里平安无事,无须把这类事件记载到日志上去的。一会儿是领主之间你争我斗;一会儿是国王向红衣主教开战;一会儿又是西班牙人向国王开战。此外,除了这些或暗或明、或秘密或公开的战争以外,还有窃贼,乞丐,胡格诺教徒,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他们跟所有的人都打仗。镇上的居民几乎天天要动刀动枪对付那些窃贼,对付那些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三天两头也要对付那些领主和胡格诺教徒,有时候还要对付国王,可是从来不跟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过不去。因此,在上面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当镇上的居民听见喧闹声,却既没看见红黄旗,也没看见黎舍留公爵的仆人的当口,他们就习惯成自然地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奔去。
  到了那儿,谁都看得清这场骚乱的原因,认得出谁是肇事的家伙了。
  那是个年轻人——他的模样只消用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请想象一下堂吉诃德十八岁时的模样吧,不过这个堂吉诃德没穿胸盔和护腿甲,只穿一件羊毛紧身短上衣,这件短上衣的蓝颜色,现在已经变成介于酒滓色与天蓝色之间的一种说不上名儿的颜色。长面孔,棕色脸膛,颧骨突出,表明他工于心计;颌部的肌肉特别发达,凭这一点就可以十拿九稳地断定他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贝雷帽也无妨,何况咱们的年轻人果真还戴了一顶有羽饰的贝雷帽哩;大眼睛,透出股机灵劲儿;鼻梁往里钩,但轮廓挺秀气;身量要说是孩子吧,显得太高了些,要说是成人吧,又显得太矮了些,要不是有那柄长剑,阅历不深的人准会把他看成一个出门旅行的农家子弟,而此刻这柄挂在皮带上的长剑,当他步行时老是磕碰他的腿肚子,当他骑马时又总是撩着这匹坐骑竖起的鬃毛。
  就因为咱们的年轻人有一匹坐骑,而这匹坐骑又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它就很引人注目了:这是一匹贝阿恩产的矮种马,牙口在十二到十四之间,浑身披着黄毛,尾巴上却是光秃秃的,腿弯骨节粗大,迈起步来老是把脑袋耷拉得比膝盖还低,弄得马颔缰用了也是白搭,可就是这样,它每天照样能赶八里路。可惜,这匹马的优点都让那古怪的毛色和寒碜的走相彻底掩盖了,落在那么个人人都自认为是相马行家的年头,这匹大约一刻钟前从博让西城门进牟恩镇的矮种马,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一阵骚动,害得骑马人也因此成了大家的笑柄。
书摘插画
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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