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律人——孝与古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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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7836714
  • 丛书名:中国孝文化丛书
作者:朱亚非,陈福广,李俊颖 著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编辑推荐
  这是一套较为全面介绍中国传统孝文化的通俗读物。它分别从孝与家国伦理、孝与社会风俗、孝与古代法律、孝与古代养老、孝与古代教育、孝与古代旌表制度、孝与古代选官制度和孝与古代丁忧制度八个方面论述了孝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作用和影响。通过作者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博大精深,并从中发现孝文化的现代价值。
 
内容简介
  本书论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孝与法律的关系。大体包括先秦时期孝与法的糅合,秦汉时期 “孝治天下”的政治尝试与实践探索。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儒生参与注律、修律,所完成的法律的伦理化。隋朝也把“孝治”作为立国之本,唐朝继承和发展了隋朝的“孝治”政策。五代十国时期整个社会“孝”的观念淡薄。明清两代,重塑传统的“忠孝节义”观念,以孝化民,移孝于忠,大力宣传孝道等。
作者简介
  朱亚非,男,现为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编《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明清史论稿》、《山东对外交往史》等多部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陈福广,男,历史学硕士,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曾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兰台世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等发表论文两篇,参与《东北亚合作发展研究》等书编写,并参加山东地方史研究课题等。
  李俊颖,女,山东胶州人,曾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现为该院历史学在读硕士。

目  录
第一章 先秦时期孝与法的糅合
一“伦理化”孝的产生
二 孝中有“法”
三 亲亲相隐制度现雏形
四 儒法两家“孝”之争

第二章 秦汉时期融“孝”入“法”

一 秦朝“孝治天下”的法律尝试
二 睡虎地秦律中的“孝”
三 治孝与严惩不孝
四 汉初律令对孝的规定
五 文帝的“养老令”
六 孝大于法与以孝定法
前  言
  孝,是中国数千年来所提倡的一种晚辈对于长辈的伦理道德,也是中国人传统尊老爱幼的一种美德。纵观中国数千年的文化历史,宣传孝道、孝文化的书籍浩如瀚海,数不胜数,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对“孝道”大力宣扬。这一观念已深深扎根于国人的脑海中。
  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大力倡导的孝文化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孝与法律制度之间的融合与冲突。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律制度中,大都体现了重视孝道、孝治的内容,从尧舜开始,就有以孝为法化解家人之间的冲突,春秋战国时期在法律中亲亲相隐制度的出现,也体现出了孝治的原则。秦朝统一后,在法律中也融入了“孝治天下”的内容。汉朝更是提倡以孝治国,其律令中关于孝治的条文更是数不胜数,如“养老令”、“五杖诏书”、“春秋决狱”、“原心定罪”等,无一不体现出以孝为法、以孝定法、孝大于法的孝治法律。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将不孝列为重罪,推行“准五服以治罪”、“存留养亲”以及“血亲复仇”等将孝治与法制进一步结合起来。唐朝法律中则明确列入“不孝罪”,不孝之人要受到严惩,亲属容隐制度及“亲属相犯罪不同”等也进入到法律中,法律中的孝治精神更为明确。宋元时期也十分重视孝治,将孝德列入刑法中。因孝杀人可以免罪、优待老人等成为法律中的条文。明清时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达到鼎盛,在法律中对孝治的运用也更为细致与严格,不仅通过法律条文形式,而且通过皇帝谕旨大力提倡孝道,对不孝之人严加惩处,甚至高官也不能违背孝道。对于孝子,各地大加赞扬,孝妇甚至割骨疗亲这样愚昧的举动也受到表彰,在《刑案汇览》中专门编出孝义案例,通过法律和舆论宣传,把孝德推向极致。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先秦时期孝与法的糅合
  一“伦理化”孝的产生
  自古以来,中华儿女执著于孝,世代相传,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成长成熟,逐渐内化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已经深深地扎根进了华夏儿女的心灵深处,演变成为中国人生活中的伦理道德和人文精神。从传说中的虞舜以孝感天到孝子黄香扇枕温衾,古圣先贤演绎着孝的故事轶闻,让今人不断感动着、学习着、模仿着。
  虽然,孝文化中也有不太好的成分,但是,它的优秀成分更加积极地影响着当今社会。比如,“百善孝为先”的观念依然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有着指引作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关于孝的文化。孝在华夏大地特殊的土壤和气候下孕育和诞生,并发展成为孝道文化。那么,为什么孝能够在古老而神奇的中华大地上应运而生呢?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从字源方面来看,“孝”字最早出现在殷商卜辞里面,甲骨文的“孝”字像一个小孩头顶枝叶,金文和小篆的字形比较相似,上半部分像一个伛偻老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他认为“孝”字是由省去右下角的“老”字和一个“子”组成的会意字。现代社会的学者们的解释与许慎大体上是一样的,康殷先生在《文字源流浅说》中分析得更加有意思:像“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示“孝”。从这些方面可以归纳出,孝以家族血缘之情为源头,在一般意义上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是一种纯朴的自然状态。
  从孝的起源来看,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大体来说,主要有父系氏族公社时代起源说、殷商时代起源说和西周起源说。这些观点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有一定的道理,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状况来看,父系氏族时代的孝观念应该是比较朦胧的;通过殷代卜辞和商代铭文也可以证明殷商时代孝观念的产生;而孝的基本成熟和大兴应该是在周代,这被众多文献所证实,大多数学者也比较认同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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