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 > 司法考试 >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

  • 版 次:1
  • 页 数:349
  • 字 数:597000
  • 印刷时间:2010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21104237
  • 丛书名:2010年司考之路系列
作者:新东方·北斗星司法考试研究中心 主编,李晗 编著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内容简介
本系列图书由最著名的教育培训机构——新东方的数位专家级培训教师亲自执笔,严格依据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从考生备考的角度思考,打破当前司法考试教材内容陈腐、材料古旧的弊端,以独特犀利的视角为广大考生提供最全面、最清晰的解读,促使考生能迅速顺利的通过考试,使本系列教材更贴近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本书从重点内容讲解、重点法条解读、历年真题剖析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在历年司法考试中商法经济法的重点、难点及常考知识点,并对以后的考试进行了预测。
作者简介
李晗,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本、硕、博所学专业都是经济法,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曾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发表法学核心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并参与多部著作和教材的编写。有多年司法考试讲授经验,颇受考生欢迎。
目  录
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讲 《公司法》原理
考点一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考点二 公司的分类
考点三 公司的能力
第二讲 公司设立
考点一 公司设立的一般规定
考点二 发起人
考点三 公司章程
第三讲 公司资本
考点一 公司资本
考点二 股份发行
考点三 公司债券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讲 《公司法》原理
考点一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重点法条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考点解析
(一)概念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法》的本质是组织法,核心在于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的治理结构。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人格
(1)依法设立。是指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书摘插画
插图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