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规问题研究(张洪君)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经济法 > 我国会计法规问题研究(张洪君)

  • 版 次:1
  • 页 数:271
  • 字 数:216000
  • 印刷时间:2008年08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42921604
作者:张洪君 著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8月 
内容简介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会计法规从体系构建到规范设立,从立法体制到制度实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近年来会计活动中出现的诸多现象,如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屡禁不止,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前赴后继,又无不显示我国的会计法规尚未成为笼罩会计违法行为的“天网”。会计准则一再修订仍难堵住造假之风,会计违法行为的层面之广、数量之多世界罕见。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会计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和规范模式存在的致命缺陷,无疑是根本原因之一。尽快完善会计法规,从制度上搭建起一个规范会计行为的“天网”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书通过文献检索、阅读和分析,了解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变迁、我国《会计法》的制定和发展过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代表国家的会计法规等;通过对中外会计法规的归纳比较,获得完善我国会计法规的启示;通过综合分析,提出关于会计法规体系构成的认识、会计法的修订建议以及完善我国会计法规的思路和措施等。
目  录
第一章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及其结构
一、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构成
二、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变迁
三、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逻辑结构
第二章 我国《会计法》研究
一、我国《会计法》的制定与发展过程
二、我国《会计法》与相关法律的基本关系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 会计准则基本理论研究
一、会计准则及相关概念
二、会计准则的性质
三、会计准则的制定
四、会计准则的变迁
五、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及其结构
三、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逻辑结构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是由有关会计的不同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其构成主要是按照制定主体和法的效力层次划分的。所谓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就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而言,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则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等等。也就是说,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
  根据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各个层次的逻辑结构如下所述:
  会计法律这一层次,由于有关会计的各项法律均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因此会计法律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具有全面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等特点,其他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均不得与之相抵触。由于《会计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标准制定的基本法律,因而《会计法》是我国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核心,是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我国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内容上多数是会计法律的具体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发布要受其制约,不得与之相抵触。
  会计部门规章是负责全国会计、审计、财务等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制定的,其法律效力处于第三层次,由于该层次涉及的内容最多,法规数量所占比例最大,因而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主体部分,对直接指导我国会计主体的实际会计核算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会计规章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盼最后一个层次,只在本辖区内或本行业内指导会计工作,但也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我国会计法规问题研究(张洪君)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