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华沙公约》所确立的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在楞经七二余年的发展以后,已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法律体系,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华沙公约》体系”,在这个庞杂的体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已生效、未生效的议定书,以及一此私法性质的协议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订立,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实现了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但是由于《蒙特利尔公约》本身就是“《华沙公约》体系”现代化的产物,因此它的复杂程度也是可而知的。
为了使读者对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笔者通过对比分析,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以及相关议定书、协议书的方式,对国于航空旅客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
为了使读者对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笔者通过对比分析,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以及相关议定书、协议书的方式,对国于航空旅客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