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新法令(1901-1911)点校本 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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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5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盒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00105095
作者: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编纂;李秀清,孟祥沛,汪世荣 点校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编辑推荐
  中国近代国家立法的经典性文本
  当代法律家图书馆藏书
  部门法学者案头参考 
内容简介
  《大清新法令》是清末商务印书馆推出的《大清光绪新法令》和《大清宣统新法令》的合编点校本,共11卷。收入1901—1911年间,中国清末“新政”时期国家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法规两千余件,涵盖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官制、外交、民政、教育、财政等二十余个门类,是一本法规收录全面、分类妥当、品质优良的法律全书,也是当代法律学者了解中国近代经典法规的原始文献。
  本书作为世界法律文明移入中国的首批国家层面的制定法,当代部门法都可从中追溯其原始风貌。从本书投射出的部门法雏形,可知中国近代法律初具比较确定的立法技术、严整细密的规范结构、严谨精准的条文用词等特色,这些无疑值得当代法律人关注与传承。
  博古方能通今,从“故纸堆”中爬梳有益的法文化资源,以期在百年后的今天,圆梦于法治中国。
目  录
1.第一卷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70余项。分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四大类。其中谕旨类,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迄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谕115件;宪政类9件;司法类41件;民刑事诉讼法,刑法总则、分则,及厘定官制法律草案11件。

2.第二卷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350余件,具体包括官制、任用、外交三大类,其中官制111件、任用117件、外交118件。通过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读者能够了解中国官僚机构如何从传统的吏、户、礼、兵、刑、工向近代国家机构体系全面转型,以及“弱国”不得不直面外交的真实历史。

3.第三卷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50余件,具体包括民政22件、教育86件、军政44件。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机构由传统体制向近代化转型所展开的一系列制度建设。

4.第四卷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210余件,具体包含财政70件,实业65件,交通51件;典礼有祀典、考试、监国摄政王礼节等10件,旗务、藩务、调查报告、官报、会议17件。

5.第五卷含清末宣统元年(1909年)上半年生效法令130余项。具体包括:宪政20项、官制16项、任用22项、外交3项、民政14项、财政12项、教育12项、实业7项、交通5项、典礼9项、藩务和统计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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