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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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3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2046547
作者:童列春 著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内容简介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植根于中国社会,在历史进程中演化而来,经历了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农民集体阶段。它旨在克服私有制的弊端、避免王朝衰落的周期律,承接家族制度解体后的农村社会协作功能,是中国社会中重大的实践活动。在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今天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成为中国农村的主导制度,它契合于人多地少的中国国情,承载着粮食安全的产业负担、社会稳定的政治需求。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目标,它是国家、集体、农民多层次主体的利益平衡,通过集体组织为平台,使农民获得与社会整体文明发展进程相协调的利益。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价值体现在形成农村社会秩序和整个社会秩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从而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民生活、稳定农村社会、保护农民的生存发展权等基本人权。然而,沉重的现实是:农村集体经济处于低谷,呼应着中国村社的荒芜、城乡裂痕的扩大和社会危机的加剧。由于农业的弱质、农民的弱势,市场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效能已经发挥殆尽,新农村建设需要寻找新的动力和弥补制度的缺失。通过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寻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是解决中国农村和中国杜会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因此,在政策扶持之外,需要通过立法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权进行有效地确权、赋权、护权,设计有效的主体制度、财产制度、运行制度和保障制度,以实现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童列春,男,安徽桐城人,1968年生。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博士后,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农村法律制度教学研究工作。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农业经济问题》、《法商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商法基础理论建构》,参编教材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身份权制度研究》,主持教育部课题、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湖北省教育规划课题、国家博士后基金课题各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4项,近期主要参加陈小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法律制度研究”,集中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中的法理问题。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背景
三、研究的目的、意义

第二章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相关范畴界定
一、中国式的问题研究背景
二、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内涵
三、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支持要素

第三章 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理论依据
一、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效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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