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总体设计;5.横断面设计;6.平面设计;7.纵断面设计;8.线形组合设计;9.道路与道路交叉;10.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