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委托理财纠纷案件裁判文书精选(2002-2013 上下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文书 > 中国法院委托理财纠纷案件裁判文书精选(2002-2013 上下册)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5年1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65922
  • 丛书名:银行法律实务丛书
作者:刘贵祥 金赛波等主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内容简介
  本书收集并整理了人民法院审理的2002~2013年公开披露的近1000多个委托理财纠纷案件,从中选择了700多个经典案件,以突出指导意义和权威性,并依照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生成的逻辑体系,从委托理财的法律特征、委托人、受托人、委托理财合同的成立、效力、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承担、举证责任、担保以及管辖权等,总结出一整套当前我国人民法院在委托理财案中的司法审判规则。因此,本书既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又有较深的理论水平;既能满足受托人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受托人合理设计委托理财合同条款,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司法实务的人士获得有益的参考、指引和帮助。
目  录
上册
第一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基本特征
1.1委托理财的概念
1.1.1何谓委托理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中国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9年2月12日)
1.1.2委托理财纠纷是否属于证券法调整的范围?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福利彩票中心诉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4年7月19日)
1.2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
1.2.1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李震与北京中天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二审民事判决书(2012年5月11日 )
1.2.2名为委托理财合同实为借款合同的协议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李军华诉金永胜债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0年9月16日)
1.2.3在何种情形下,委托理财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偿委托合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张某与袁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9年2月27日)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刘贵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2003年10月26日至28日,由最人民法院民二庭和中国证监会牵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在江苏省苏州市西山宾馆召开了有十五个高级法院和两个中级法院有关审判人员参加的《关于审理金融市场上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第二次研讨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部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派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当时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主持。
那个时候所谓的“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管理活动所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那个时候特别是2003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上升的幅度非常大。由于这类案件包含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各地法院普遍反映对该类合同的定性、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中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作为监管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向本院请示,请求对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后认为,由于这类案件包含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处理不慎很可能会给资本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对法律适用问题需广泛调研、慎重研究。为此,曾要求各地法院对受理的这类案件暂时中止审理。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准,于2003年年中正式立项着手起草审理这类案件的司法解释,并确定由第六合议庭承办。在那次会议上提交讨论的是该司法解释的第二稿。
与会同志经过认真讨论,总的认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难度非常大。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以《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信托法》等国家法律为基本依据,根据有关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的合理部分,妥善予以处理。司法解释的起草既要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衡平各方利益,避免给资本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力求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维护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那个会议上大家讨论了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关于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二、关于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确定。三、关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四、关于保底条款的效力。五、关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作为监管人的地位和责任问题。六、对于监管人能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强行平仓问题。(详细的讨论见附录会议纪要。)
此后我们内部也多次召集开会,可惜该司法解释虽几易其稿,但最终仍未能出台。
书摘插画
插图

 中国法院委托理财纠纷案件裁判文书精选(2002-2013 上下册)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