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采取艺术本体论的基本立场,参照经典现代性理论,吸收语言学、文化批评等相关学科的成果,将理论概括,逻辑推演与对理论文本、诗歌文本的“细读”结合起来,第一次在现代性理论背景下提出了新诗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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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明春 著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 版 次:1
- 页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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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时间:2012年11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020091584
《早期新诗的合法性研究》采取艺术本体论的基本立场,参照经典现代性理论,吸收语言学、文化批评等相关学科的成果,将理论概括,逻辑推演与对理论文本、诗歌文本的“细读”结合起来,第一次在现代性理论背景下提出了新诗的合法性问题。
臧棣关于“新诗”现代性的论述,既有所选择地吸纳了西方学者的一些重要观点,又充分考虑到本土语境的作用,对“新诗”现代性的几个主要命题,如“新诗”现代性的动力来源、“新诗”现代性的自足与自律特征、“新诗”现代性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吊诡关系等,都作了较为充分和到位的论述。
所谓“新诗”的现代性,在本文的论域里,可以被置换为现代汉诗的现代性。而考察现代汉诗的现代性,首先,必须联系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而这个背景意味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某种“滞后性”和被强加的特点;其次,需要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的整体观照中,离析出现代汉诗的现代性的独特气质和专门问题,比如它的先锋性、它与现代汉语成长的关系、它应对古典和西方两大诗歌传统的“迎拒”方式等等。只有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我们才可能更加全面地呈现出现代汉诗的现代性各个层面的问题。正如伊夫·瓦岱(Yves
Vade,1933-
)所言,“评论界的任务之一应该是去明确和分析美学现代性(我们很乐于在某些特殊的作品中看出它)与历史现代性(它高高在上,随意摆布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些具有自己特有的表现形式的作品与我们生活的时代所特有的历史状态之间的关系。”瓦岱这种将现代性分层进行讨论的做法,对于论述现代汉诗的现代性问题无疑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换句话说,现代汉诗的现代性问题,同样也是可以分层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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