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 : 挂牌操作指引与实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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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4年07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61665
作者:申林平 主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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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新三板:挂牌操作指引与实务解析》共分为三部分:挂牌实务、案例分析、重要规章。其中第一部分将股份制改造作为编著的重点;第二部分对截至2014年2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600余家企业中出现的典型法律问题(由于不设财务门槛,法律问题成为挂牌是否成功的关键)做了案例分析;第三部分收录了与挂牌业务紧密相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全文,关联性不大的都只保留在目录中。

作者简介
  申林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纽约律师事务所(Dacheng Law Offices LLP, New York)外国法专家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访问学者、国立台湾大学 法律学院访问学者。
  申律师擅长于公司境内外并购重组;股票境内外发行上市(包括上海、深圳、香港、纽约等上市地);新三板股份公司挂牌;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外商投融资、房地产金融;重大商事诉讼与仲裁等领域。对公司境内外上市架构设计、并购风险预防、政策及产业环境分析、资本项目运营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
  代表性研究成果有:主编《中国IPO年度评论》、编著《美国房地产金融与开发研究》(待出版)、主编《*H股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主编《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主编《中小企业境内上市法律实务》、编著《创业板上市法律实务》、参编《〈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释解》、主编《私募理论与法律实务》等。
  博士论文:《关于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标准的实证研究》

目  录
第一篇 挂牌实务指引
 第一章 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条件
  第一节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第二节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节 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第四节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节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第二章 新三板挂牌业务主要法律问题
  第一节 企业改制
  第二节 非货币资产出资问题
  第三节 股权代持问题
  第四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第五节 税务问题
  第六节 社保问题
媒体评论
  ★ 场外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的建设使我国的场外市场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该书以案列的形式对新三板业务进行了介绍,不仅为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供了便利,也为中小微企业家以及在校的金融学子打开了实务之门。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 保荐代表人 唐劲松
  ★ 申林平律师是我的老朋友,专注资本市场业务多年,在业界享有盛誉。本书系作者根据多年积累的执业经验总结编著,是作者对场外市场业务进行认真、深入研究的成果,对从事新三板法律实务的同行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陈泽佳律师
  ★ 本书以案例的形式较为全面、透彻地向读者剖析了新三板法律实务的要点和难点,是作者新三板法律实务经验的有益总结,值得向学习和研究新三板法律实务问题的读者推荐。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梁俊杰律师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2013年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姚刚先生在第17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发表名为“中国资本市场:变革与成长”的主题演讲。姚主席特别提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从战略高度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建设,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还是以交易所市场为核心的市场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单一市场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当前特别是要加快发展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场外市场,积极推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和扩大市场的覆盖范围,大幅度降低企业进入场外市场的挂牌条件,使众多中小企业可以在这个市场中得到股权流转和定向融资的服务,同时在更下一层的层次上,还需要稳步规范发展私募性质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在特定投资者范围内提供股权转向服务。为防止风险向社会公众扩散,对于参与场外市场的投资者,要制定严格的制度。”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指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大小与主体特征,存在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在北京。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交易所市场在法律地位上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交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三方面。服务对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而交易所市场主要服务于成熟企业。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设计了优化的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及竞价转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交易所市场主要提供竞价转让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标准化的方式;投资者准入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比交易所市场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也有区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国务院批设、被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全国性证券市场,是公开市场,挂牌公司准入和持续监管纳入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股东人数可超200人;在交易制度选择上没有障碍,可以连续、标准化交易。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属于非公开市场,不属于证券市场,由省级地方政府设立和管理,受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约束,其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非公开”),股份不能拆细交易(“非标准”),交易频率须严格执行T+5(“非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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