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法 >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2年06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1205938
  • 丛书名:民商法论丛
作者:张民安 著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编辑推荐

     张民安编著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上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统和细致的研究,资料全面丰富,内容新颖翔实,论证深入深刻,观点鲜明独到,对于提升我国侵权法有关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的理论水平和完善我国侵权法有关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适合于研究民商法专业的读者。

 
内容简介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由张民安编著。 在侵权法上,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是相对于有形人格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声音权等无形人格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均明确区分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因为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侵权法均认为,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仅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上,不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除了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基础上之外,还可能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在我国甚至还可能会建立在所谓的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会贯彻他人享有的无形人格权和行为人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和新闻自由权以及社会公众享有的知情权之间的利益平衡理论,防止过分保护他人享有的无形人格权而严重牺牲行为人享有的自由权或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否则,会产生“噤若寒蝉”的反社会效果并最终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很少会贯彻此种利益平衡理论。《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上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资料全面丰富,内容新颖翔实,论证深刻,观点鲜明独特,对于完善我国侵权法有关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张民安:男,1965年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评论员,执业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学核心期刊以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出版专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6年6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的现代化》。

目  录

第一编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总论
 第一章 无形人格权在侵权法中的地位
  一、人格、人格权和人格侵权的界定
  二、无形人格权和有形人格权的区分
  三、无形人格权的人格性
  四、无形人格权的财产性
 第二章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的历史
  一、罗马法上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
  二、法国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
  三、德国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
  四、英美法系国家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
  五、我国的无形人格侵权责任
 第三章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的一般理论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