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本书包括了我与我的合作者们(后面的章节将会提及)在最近30年所写的8篇文章,涉及了企业理论的各个方面。我们写这些文章的目的在于更彻底地探究到底是哪些力量推动着企业有效运作、创造价值继而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与政治规范。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从根本上理解公司的本质非常必要。毕竟公司只是生产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此外还存在很多诸如合伙、互助、非营利等其他的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系列复杂的自愿合约间(涉及顾客、员工、管理人员、原料供应商、资本和风险分担)的纽带。每个合约方都只需与公司这个虚拟的法律实体签订合约,而无需各方两两签约,从而大大简化了签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签约方的权利(即公司的特权及其与每个签约方的显性和隐性合同)由法律界定。
与所有组织一样,公司将控制权赋予剩余风险(指的是与净现金流相关的风险)的承担主体。例如,合伙及私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组织控制权在主要决策者(经理或董事)手中;互助企业和消费者合作社里的这种权利就在顾客手中;而供应合作社的控制权就在供应者手中。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系列复杂的自愿合约间(涉及顾客、员工、管理人员、原料供应商、资本和风险分担)的纽带。每个合约方都只需与公司这个虚拟的法律实体签订合约,而无需各方两两签约,从而大大简化了签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签约方的权利(即公司的特权及其与每个签约方的显性和隐性合同)由法律界定。
与所有组织一样,公司将控制权赋予剩余风险(指的是与净现金流相关的风险)的承担主体。例如,合伙及私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组织控制权在主要决策者(经理或董事)手中;互助企业和消费者合作社里的这种权利就在顾客手中;而供应合作社的控制权就在供应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