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教育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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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327
  • 字 数:310000
  • 印刷时间:2001年11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3333691
作者:李露 著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1年11月 
内容简介
此书特点显著:从内容来看,明确论述了中国近代教育立法发展的历史过程;从教育立法主体的构成,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的设置等几个方面,展示了教育立法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的过程;揭示了近代教育立法的历史作用在于革除传统旧教育而创建近代新教育,实现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整体转型;近代教育立法取得了两大主要历史成果: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现代教育法律体系和建立了用法律规定的教育立法制度;选择有代表性的中央和地方教育立法典型进行个案分析,以具体了解和把握教育立法制度和运行机制。作者从总结近代教育立法历史经验获得启发,联系现实,对当代中国教育立法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以教育立法为动力促进和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构建完善的当代教育法律体系;提高教育立法专职和兼职人员专业化程度;依法建设合理的教育立法制度;重视加强地方教育立法;教育立法必须与教育执法并重;等等。这些费了不少心血而获得的思想认识,对于加强当代教育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李露,女,1957年出生,广西梧州人。200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获教育学博士学位,现为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中国近代教育史、历史教育学、中国近代史等。已出版编著、参撰合著《历史教育方法论》、《岑春煊文集》(点注)
目  录
序一
序二
导论
 一、教育立法概念界说
 二、中国近代教育立法研究概况综述
 三、本书研究对象、范围及基本思路和框架
 四、立法学: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Ⅰ.近代教育立法轨迹
 一、中国教育法制思想的演变
  (一)传统教育法制思想的特点
  (二)近代教育法制思想的演变
 二、近代教育立法概况与特点分析
  (一)“新政”催发的萌芽
  (二)政治失序下的重构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Ⅰ.近代教育真话轨迹
中国近代教育立法,从1902年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教育法规的颁布,至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的败亡,走过了近半个世纪艰苦曲折的发展道路。期间虽经历了几次政权的更替、数届政府的迭换,近现代历史翻云覆雨的变化,但其仍按自身的生长规律随着历史的步伐顽强地生存和发展着。不同的历史阶段,教育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构成一幅复杂而绚丽的近代教育立法画卷。中国近代教育立法,是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近现代中国社会转型在教育领域的反映。近代教育立法活动,不仅促进了中国传统教育体制向现代教育体制的转型,保障了现代教育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而且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现代教育法律体系。
  一、中国教育法制思想的演变
教育立法,总是在一定的立法思想指导下进行的。研究中国近代教育立法历史,我们不能不研究中国的教育法制思想的演变过程。
(一)传统教育法制思想的特点
中国教育法制的建设经历了传统教育法制的建构期和西方教育法制的输入和移植期。西周成王姬诵二年,周公曾作《大诰》、《微子之命》、《康诰》、《酒诰》等文告,以明“彝教”和“以教育德。等宗旨。这些文告可视作我国现存最早的教育性法令文件。两汉时期则是建立中国传统教育法律体系的奠基期。自公元前191年汉惠帝下诏废除秦代“挟书令”开始,汉室历代帝王通过相继颁布一系列重要的教育法令从而逐步确立起中国传统教育法律制度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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