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地方经验:上海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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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1月01日
  • 开 本:大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2906761
作者:张良 著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内容简介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管理的“柔性化”和社会公众的“再组织化”都要求大力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我国社会组织面临加快转型发展的迫切任务。《我国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地方经验:上海的实证研究》通过对上海不同类型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实证研究,描述社会组织回归“社会”属性的历程,探究社会组织发展由“政府选择”转向到“社会选择”的路径。在社会组织发展的大好春天里,希冀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关心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读者展示来源于现实生活的生动画面和有用经验。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一、政府选择:我国社会组织行政化的“与生俱来”
二、社会转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的“有限松动”
三、社会建设:我国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
一、桥梁与纽带:传统体制下工会的认知困境
二、金桥实践: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定位
三、金桥工会联合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创新做法
四、主要结论
一、双重规制: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体制约束
二、渐进改革:撑开行业协会发展的体制空隙
三、直接登记:确定行业协会能动发展的空间
四、主要结论
一、社会组织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应对之策
二、上海浦东新区团委承担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角色演绎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一、桥梁与纽带:传统体制下工会的认知困境
  (一)人民团体的政治属性
  人民团体是一个中国独有的概念,特指1949年前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起来的,在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拥有议政席位的群众组织,具体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八个群众团体。与一般的社会团体不同,人民团体具有政治性和群众性双重属性。各人民团体章程明确规定它们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这些群众组织不必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工作人员是国家事业编制乃至公务员编制。近年来,人民团体的范围出现了“非正式”的扩展,除了上述八大人民团体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等群众组织也被认同为具有人民团体的性质。
  由于中国革命的特殊性,作为先于国家和社会取得政治合法性的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国家的领导权之后高度国家化或行政化,在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方面实行高度集权。这种集权不仅表现为党政不分,也表现为对人民团体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此背景下,人民团体的政治属性得到了片面和过度强调。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指出:“各种群众组织是我们党联系群众的必要的纽带”。此后,党的多次代表大会报告,都要求人民团体在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党对人民团体的社会属性逐步加以重视和强调。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在强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同时,明确指出要“使各种群众团体能够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指出,人民团体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既要体现党的政治性的要求,又要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而发挥组织、参政、监督、教育等功能。党的十六大更是首次提出要支持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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