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0部分:建筑 DL/T 5461.10-2013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业技术 > 工具书/标准 >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0部分:建筑 DL/T 5461.10-2013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4年03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158024223101
作者:本社 著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461.10-2013)·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0部分:建筑》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实践经验,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和运行的需求并考虑设计手段的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目  录
1 总则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2.1 设计范围
2.2 设计文件组成
2.3 卷册图纸目录
3 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
3.1 设计内容
3.2 内容深度
4 标识系统设计说明
4.1 设计内容
4.2 内容深度
5 主厂房建筑施工图
5.1 设计范围
5.2 设计说明内容深度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6 其他厂区建筑施工图
  6.1 设计范围
  6.1.1 设计范围应包括烟、尘、渣建筑,电气建筑,燃料建筑,化学建筑,脱硫、脱硝建筑,水工建筑,辅助建筑,附属建筑。
  6.2 设计说明内容深度
  6.2.1 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件、批文和本专业所采用的相关规范、标准。
  6.2.2 本子项工程概况,应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6.2.3 应说明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6.2.4 用料及室内外装修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
  2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若要求二次装修的建筑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室内装修表格式可按附录B执行。
  6.2.5 应有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6.2.6 门窗表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采用非标准图集的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图及开启方式。门窗表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6.2.7 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等)应由有幕墙设计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深化设计,本图应说明设计原则、性能指标(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及接口要求。
  6.2.8 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封堵方式说明。
  6.2.9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0部分:建筑 DL/T 5461.10-2013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