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工业E2007]1415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科发[2007]14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编制。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HG/T21574—1994((设备吊耳》。
本标准与HG/T21574~1994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订:
1.标准名称改为: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2.将顶部板式吊耳(TP类)6个系列的吊耳改为7个系列规格的吊耳。为满足轻型设备、小直
径设备,增加吊重lt以下规格的吊耳,用于直径小于600mm的设备,并调整部分吊耳尺寸,
另外将原表2.2中对封头最小名义厚度的要求与吊耳吊重、吊耳规格及设备直径的关系详
细列于表6.2-2(TP/TPP型吊耳选用及封头最小壁厚要求)。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HG/T21574—1994((设备吊耳》。
本标准与HG/T21574~1994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订:
1.标准名称改为: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2.将顶部板式吊耳(TP类)6个系列的吊耳改为7个系列规格的吊耳。为满足轻型设备、小直
径设备,增加吊重lt以下规格的吊耳,用于直径小于600mm的设备,并调整部分吊耳尺寸,
另外将原表2.2中对封头最小名义厚度的要求与吊耳吊重、吊耳规格及设备直径的关系详
细列于表6.2-2(TP/TPP型吊耳选用及封头最小壁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