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私法研究(14):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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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7年01月20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1279755
作者:王洪亮,张谷,田士永,朱庆育,张双根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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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主题为共同共有。作为法律概念的共同共有,存在构词法上的同义反复。以语词演变为线索,我国法上的共同共有可追溯至德瑞法上的合手共有。合手共有之要义,可化约为手手叠加之象征性与日耳曼团体精神。合手共有极具"地方性知识",且较为玄秘,并存在结构性困境;尤其,日耳曼共有/罗马法共有之二元规则体系,与罗马法共有、合伙、法人三层递进之规则体系,存在镜像重叠,并给现代法教义学带来一定困难。我国自清末以降继受合手共有时保有的犹豫,给《物权法》第95条乃至整体共同共有之塑型预留了自由空间,从而对共同共有内涵可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路径;而将共同共有型塑为"地道之合手共有"还是"调整的按份共有",关涉共有体系的开放乃至民商法规则体系的调谐。读者可借本书的研究更深入理解和使用共同共有概念。 
内容简介
本选题为连续出版物《中德私法研究》之14卷。本卷主题:共有法律问题

  作为法律概念的共同共有,存在构词法上的同义反复。以语词演变为线索,我国法上的共同共有可追溯至德瑞法上的合手共有。合手共有之要义,可化约为手手叠加之象征性与日耳曼团体精神。合手共有极具"地方性知识",且较为玄秘,并存在结构性困境;尤其,日耳曼共有/罗马法共有之二元规则体系,与罗马法共有、合伙、法人三层递进之规则体系,存在镜像重叠,并给现代法教义学带来一定困难。我国自清末以降继受合手共有时保有的犹豫,给《物权法》第95条乃至整体共同共有之塑型预留了自由空间,从而对共同共有内涵可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路径;而将共同共有型塑为"地道之合手共有"还是"调整的按份共有",关涉共有体系的开放乃至民商法规则体系的调谐。
作者简介
王洪亮、田士永、朱庆育、张谷、张双根等。顾问:江平 王泽鉴。主编:王洪亮、田士永、朱庆育、张谷、张双根。
目  录
主题报告
共同共有词义考
论共同共有的类型及其纯化
主题文献
合伙与合手
新变更法视角下的共同共有与法人
——一种至今未明的组织形式?
论罗马法中的共有制度
专家专稿
公同共有债权之行使
——评“**法院”2015年度第三次民事庭会议决议
欧洲资本市场法的新发展
私法教室
多级转租房屋之占有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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