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的主体与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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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73026
  • 丛书名:三元法学文丛
作者:王圣礼 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3月 
内容简介
  本书在吸收传统法学主客体理论的基础上,革新环境法学研究范式,拓展传统法学中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内涵,将环境法主客体研究置于人际同构的视野之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维护非人物种种群的生存权利,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稳定。
作者简介
  王圣礼,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研究人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工作。出版《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译著,与曹明德教授合译)。曾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曾在《比较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目  录
导言
第一章 环境法的重新定位
 一、传统法学在破解人与自然关系困境方面的尝试
 二、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困境
第二章 环境法律关系
 一、传统法律视角下的法律关系理论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界定
 三、环境法律关系研究的僵局和出路
 四、人际同构视角下的环境法律关系对传统法律关系要素的继承
第三章 环境法主客体研究范式
 一、范式的界定
 二、现代主义研究范式
 三、现代科学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对法学的影响
 四、现代科学对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突破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为拥有自己的文库,打造学术品牌,在法律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下,烟台大学法律人推出了《三元法学文丛》。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文丛何以得名?盖因烟大校园中心有一湖,名曰“三元湖”。“三元”者含义有三:一者古有连中三元之说;二者烟大为地方出资,北大、清华援建而成;三者湖面一分为三。三元湖中,三个圆形湖面,心心相连;湖心有岛,湖上横跨小桥,四周翠柳环绕。春来鸟语花香,闲观鱼翔浅底;冬去冰雪沉卧,平增学子嬉戏。聆听着湖畔钟楼里催人振奋的钟声,徜徉于石道上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杨柳风,感受到的是远离尘嚣的寂静,读懂的绝对不止湖边图书馆内的老书。
  不知不觉中,始建于1984年的烟大法学专业,已走过了30个年头。三十年间,在杨春洗、杨殿升、郭明瑞、汪建成、房绍坤、汤唯、金福海等为代表的烟大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下,烟大法学已形成了“教研并重、严谨扎实、和谐诚信”的优良传统,整体水平省内领先、部分学科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方重镇。
  三十年间,三元湖见证了烟大法学的风雨历程,分享着烟大法律人的喜悦和失意;见证着办学规模由起初的不足百人而至今天的上千人,送走了一批批朝气蓬勃的学子;见证着法律系办公室由寥寥数间发展到拥有独立庭院的法学楼,期待着法学院的日新月异。变幻的是时空,但不变的是烟大法律人对法学的忠诚和毅力。三元湖可以作证!
  三元湖懂得感恩,三元湖水或涌于地下,或来自天上,涓涓溪流滋养着她、滂沱大雨浇灌着她,三元湖用她的一泓清水感谢着天地。三元湖也用她自己建起一座友谊的丰碑,记载下了北大、清华、烟台市及各方力量在创办烟大、建设烟大的丰功伟绩。三元湖畔的法律人广交四海俊杰、贤达,他们的进步凝聚着朋友的心血。他们的劳动成果又怎能不刻上三元湖的名字,藉此公告世人、报恩于世人?
  三元湖是俊秀的,但她懂得领略东门外一望无际的黄海;三元湖是安静的,但她能够听到大海的奔腾不息。俊秀的、安静的三元湖在告诫烟大法律人不要在湖光山色中沉醉,不应在春风细雨中沾沾自喜。《三元法学文丛》是我们身后的路标,它告诉我们前方还有远远的路……
  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国内及台湾地区十余名学者组成编委会,掌管文丛方略大计;我们将以质量为文丛之生命,以学术性为追求指标,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我们期望烟大法律人(文丛的作者包括了烟台大学法学院现任专任、兼任教师及曾经在烟台大学工作的教师,烟大法学院的校友等)能在这一舞台上自信地展示自己,哪怕所展示的还不值得称道;真诚地奉献自己,哪怕所奉献的成果还显青涩;要勇敢地在舞台上走下去,哪怕不知道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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