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四版)(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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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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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6年04月01日
  • 开 本:128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0226781
  • 丛书名: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作者:李永军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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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书共分二十五章,主要内容包括私法体系中的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成立及其程式 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契约解释规则、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等。每章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和课后复习等几个部分。
作者简介
李永军,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无党派,现任北京市政协常委、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目  录
目录
第一章 私法体系中的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契约(合同)的概念与边缘界定
第二节契约制度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节契约的基本分类
第二章 契约自由及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第一节契约自由的含义
第二节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及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及其程式
第一节合同的成立及其程式概述
第二节契约成立的第一步——要约
第三节契约成立的决定性阶段——承诺
第四节契约成立的性质和要件
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
前  言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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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合同虽然是一种协议,但并不是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只有那些目的在于设立平等主体之 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才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因此,需要对协议进行具体的分析,方可认定其为合同。合同不仅是私法上权利、义务的重要来源,同时,也为保护私人交易及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为了对合同有更进一步的理解与掌握,应当对合同以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分类,并指出分类的法律意义
第一节 契约(合同)的概念与边缘界定
一、契约(合同)的概念
(一)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契约的一般概念
在大陆法系,民法的许多原则均源于罗马法,契约① 也不例外。根据罗马法,契约是指 “得到法律承认的债的协议”② 。在罗马法上,不仅私法上有契约的概念,公法和国际法上也有这个概念。优帝《学说汇纂》就把协议(conventio)分为国际协议、公法协议和私法协议三种。在私法上,不仅债法中有契约的概念,而且物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上也有契约的概念,例如,物权的设定和移转、婚姻关系的成立、分析遗产的协议等,凡能发生私法效力的一切当事人的协议,就是契约……公元前2世纪以后,债的协议受市民法保护的,称为契约;不受市民法保护的,称为“简约”③ (pactum)。《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契约的定义,即是从罗马法承袭而来,依照该法典第1101条的规定: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合意。由于《法国民法典》在世界民法史上的特殊地位,这一定义遂成为大陆法系民事立法关于契约的最传统的经典性定义,对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一定义中包括了两个要素:其一为双方的合意;其二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或原因。德国学者汉斯?哈腾保尔指出:人们很早就已经知道,一个合同的成立至少需要两个协商一致的意思和法律目的必须同一的行为,这种观念从“合同”一词的意义就可以看出来。“合同”一词如果作为动词,其意思就是相互之间在某种事情上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就是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意”。“合意”一词在古代日耳曼法、古罗马法和教会法中都曾经有广泛的使用。“全体人所要做的事情,必须有全体人的同意”,这句话是一条著名的教会规则……只有全体当事人的意思一致,即合意才能缔结合同,之后才能产生新的 法律关系。这一规则是教会法和中世纪时代各国法律普遍承认的.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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