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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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490
  • 字 数:574000
  • 印刷时间:2008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8057745
  • 丛书名:21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
作者:金彭年 主编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内容简介
国际私法是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从一个国家角度看是涉外民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然而,它首先要解决的是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产生抵触而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简言之,这种关系是指含有跨国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不仅在调整对象卜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而且在调整方法上也有独特之处。间接的调整方法是指用冲突规范或冲突法进行调整的方法,即在解决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时,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设置冲突规范来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该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通过冲突规范的问接调整方法,必须经过两个步骤才能确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第一步适用冲突规范,找到某个国际民商事关系应以何国法来作为准据法;第二步才是适用该准据法来确定该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间接调整、万法有以下特点:第一,独特性。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重要的独特的调整方法……
作者简介
金彭年男,1963年出生,浙江宁波人。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在《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10篇,著有《中国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等书。多次荣获教育部、司法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
目  录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国际私法的名称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三、国际私法定义
 四、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
 二、国际私法的规范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一、国内法渊源
 二、国际法渊源
 三、一般法理、国际私法原则和国际私法学说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导读案例】:
案例1:中日公民涉外离婚纠纷案:
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题:你认为这个案例中的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吗?
案例2:香港某公司船舶滞期费案:
香港某公司与某一外国公司签订购买化学品合同。一条船将货运到香港后,卸下其中一少部分化学品时,香港某公司的收货人发现货物有轻微污染。本来只需将货物卸到岸上稍作处理即可,但收货人认为这样做等于接受了货物而构成合同禁止反言,日后失去索赔的权利,于是对船上的货物置之不理,致使该船滞留香港达两个月之久,船东反过来向收货人索赔了100万美元的船舶迟延损失。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其一是收货人对自己作为买方有接收货物的义务与有决定是否接受货物的权利区分不清。再者是收货人对合同禁止反言这一国际惯例理解不深。根据一般契约理论,接收货物是买方的义务,买方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意味放弃自己的法定权利,不会构成反言。况且,即使买方构成反言,失去的也只是拒收货物的权利,并不影响买方对货物质量问题索赔的权利。收货人因自己对禁止反言原则认识肤浅而白白损失100万美元。
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有什么认识?
案例3:1954年奥登诉奥登案
1917年奥登夫妇是在英国结婚的夫妇,1931年奥登先生抛弃妻子儿女只身前往美国,随后在墨西哥取得离婚判决,并与另一女子结婚。1933年奥登夫人来到纽约,与奥登先生达成别居协议,约定奥登先生每月给子女一定的生活费,奥登夫人不再就离婚问题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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