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炒股的第一本书(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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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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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精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350541
作者:江河 编著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2月 
编辑推荐
  江河编著的《学会炒股的**本书(精)》**的特色在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读者在学中练、在练中学,真正兼顾了学习、运用的双重用途,使读者能精通技术分析,读懂市场语言,是新股民学习股市操作技巧和提高操作水平的**实用工具书。书中针对新股民的现状,总结了初人股市时经常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ST类股票指的是什么、什么是零碎股、新股申购的流程、证券交易所的收费标准、股市的常用术语等等,挖掘了在炒股过程中*实用的操作技法,这些方法以实用为*根本原则,力求用*通俗的语言来进行讲解,让新股民一看便懂,一用便会。 
内容简介
  本书既从宏观着眼,帮助股民分析股市大盘、制定投资策略,又从微观入手,传授选股技巧,介绍股票常识。
目  录
第一章 股票基本知识
 第一节 了解股票的分类
  股票的实质是什么
  普通股
  优先股
  国有股
  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外资股
  ST股票与*ST股票
  股票按上市地点分类
  股票的其他分类
 第二节 了解股票发行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
  股东大会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炒股的第一本书》:
  第三节分红配股
  公司盈利分配的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1)补以前年度亏损(超过5年补亏期);(2)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①支付优先股股利;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010。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利润分配须经过哪些程序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从开始到结束须经以下程序:(1)上市公司每年在公布年度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提出一个“年度分红预案”并在年报中公布,该“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后,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定下分红派息方案,再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3)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定下具体分红派息时间如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以及分红办法等,并予公告。(4)分红并除权、除息。操作要点:当投资者关心某只股票的利润分配情况,并想参加该公司年度分红时,了解上述几个程序,并注意公司的3个公告:董事会公告(含在年报中)、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分红派息公告。这几个公告均可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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