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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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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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9年09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2035664
作者:严存生 主编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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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内容简介
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多年来,我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弘扬老延大“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断改革进取,提高教学质量,为全国特别是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近年来,学校按照适度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充实办学条件、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学与管理工作,正在向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校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紧紧抓住实施“质量工程”的有利时机,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作,启动新一轮的教材建设工作。
本轮教材建设围绕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和方向课程进行,命名为“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由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承担编写任务。我们力求教材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和适应性,也希望这套教材能够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  录
绪论:法理学的对象、意义和历史变迁
第一编 法的本体论
 第一章 什么是法?
 第二章 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编 法的价值论
 第三章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五章 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第六章 实在法的评价
第三编 法的社会论
 第七章 法与社会概述
 第八章 法与经济
 第九章 法与政治(国家)
 第十章 法与道德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编 法的本体论
  第一章 什么是法?
  第一节 “法”一词的词泊和词义
  一、中文“法”的词源和词义
中文中用以指现在我们所指的“法”的词有许多,如刑、法、律、典、法律等。其使用情况在历史上有一个演变过程。据考证,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法”字为“刑”,如禹刑、汤刑、吕刑。到了春秋战国时,出现刑书、刑鼎、竹刑;魏国丞相李悝集诸国刑典,改刑为法,并著《法经》六篇。不过最早出现的“法”字为繁体字的“灋”,战国时“灋”才简化为“法”。秦孝公三年李悝的学生商鞅变法,以《法经》为蓝本,改称“法”为“律”。这一用法为后来的历代所沿用,如秦律、汉律、隋律、唐律、明律、清律等(不过宋叫刑统、元叫典章)。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文化传人我国,才把“法”与“律”二字合在一起,称之为“法律”。正基于此,隋、唐以后也把法学叫“律学”。应该指出的是,中国古代各朝对于不同渊源的法还有不同的称呼,如律、令、典、敕、格、式、科、比、例等。律和典指成文性法规汇编;令即命令,皇帝发布的命令叫敕,亦称制、制书、诏等;格即条格、令格,相当于规程、准则;式亦称品式,类似现今所说的标准;例就是皇帝就具体案件所做出的决定,经编例程序而成为法规的一部分。我国古代的判例有“廷行事”、“科”、“比”。廷行事始于秦,秦律的《法律问答》有七处允许以廷行事断狱;“科”为先例;“比”即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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