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