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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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4155495
作者: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编委会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3月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必备的法定资质,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和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更好地满足广大考生自主学习和顺利通过考试的强烈愿望,我们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和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本教材。
目  录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学习要求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会计核算
 第四节会计监督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节法律责任
 本章练习题
 答案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学习要求
 第一节现金结算
 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3)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会计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为了评选表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方式、机构、条件和程序等,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知识更新速度较快,会计人员应该加强继续教育,以不断提高专业胜任力,促进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013年8月27日,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管理体制、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机构管理、师资与教材、监督与检查、附则8章38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第七条明确了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T作。
  4.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属于政府监管的范畴,是规范会计秩序,打击违法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同家、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财政部应当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检查。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及时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也是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根据《会计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也是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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