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主体诚信论----以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立法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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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228
  • 字 数:280000
  • 印刷时间:2011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210104
作者:唐东楚 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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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试图从诉讼主体性的理念入手,将研究的焦点聚集于“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上的诚信原则进行研究,试图走出“常识性的误区”,从我国现有的诉讼模式背景中,找到一条既能反映民事诉讼内在规律,又能引领和范导我国社会诚信重建的法律途径。即便是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一星点的“闪念”甚或“此路不通”的失败教训,也是值得的。

 
内容简介

     诚信是主体的诚信,但人们容易将主体客体化、诚信工具化。《诉讼主体诚信论——以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立法为中心》以“人本”的理念,从主体性入手,结合诉讼主体理论,以及诉讼诚信的“程序技术化处理”,试图分析和构建诉讼中的“信任合作”机制。将诉讼诚信类型化为争讼主体诚信、审判主体诚信、协助主体诚信和监督主体诚信。在分析了当事人、法官、律师等诉讼主体诚信的现实困境之后,认为要区分理念上的诚信原则和条款中的诚信原则:民诉法理念上的诚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但写进其条款中的诚信原则,只能约束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而不能约束本案的法官。从技术操作的层面看,诚信原则本身只是法官手中的衡器。
    诉讼诚信与一般社会诚信具有不同的适用场域和职业伦理属性。《诉讼主体诚信论——以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立法为中心》由唐东楚编著。
    

作者简介

     唐东楚,工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和执业律师。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事诉讼法方向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系副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讲师团成员。主持和参加省部级课题多项,在《河北法学》、《当代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目  录
导论
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l
2.研究思路和方法
3.本书的结构安排
第l章 诉讼主体诚信的界定与特性
1.1 诉讼主体诚信的界定
1.1.1 “诚信”的中外语词含义
1.1.2 诚信与信任的关系
1.1.3 诉讼主体诚信的概念与内涵
1.2 诉讼主体诚信的“三性”
1.2.1 主体性
1.2.2 场域性
1.2.3 程序规范性
第2章 诉讼主体诚信的立法与诚信原则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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