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中5.2.1、6.4.3、6.5.2、8.3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对GB 3531--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3531—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废止。
本标准与GB 353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钢板的厚度规格,*厚度由100 mm增加到120 mm;
——钢板的厚度负偏差由一0.25 mm变为-0.30 mm;
——降低钢中硫含量,各牌号硫的质量分数上限由0.015%降低为0.012%;
——冶炼方法增加炉外精炼要求;
——提高各牌号低温冲击功,由≥27 J提高到≥34 J,厚度>36 mm~60 mm的16MnDR冲击试验
本标准是对GB 3531--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3531—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废止。
本标准与GB 353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钢板的厚度规格,*厚度由100 mm增加到120 mm;
——钢板的厚度负偏差由一0.25 mm变为-0.30 mm;
——降低钢中硫含量,各牌号硫的质量分数上限由0.015%降低为0.012%;
——冶炼方法增加炉外精炼要求;
——提高各牌号低温冲击功,由≥27 J提高到≥34 J,厚度>36 mm~60 mm的16MnDR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