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常用法律手册(注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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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8年07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306420
作者:《公民常用法律手册:注解版》编写组 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内容简介
本书紧扣公民的日常生活,在编辑加工过程中设计三大元素,力求*限度地方便读者查阅和适用。首先,根据内容将全书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为八大类。其次,在每个类别这前都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撰写了关于该类法律法规学习适用的导读,导读内容涉及相关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理解重点和适用难点等,将各个分散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串联起来,帮助读者理顺各个领域的逻辑脉络,对重点法律法规有个初步的了解。最后,在一些重要的法律中,以脚注的形式注释重点,难点条文,帮助读者轻松理解法律条文。
目  录
宪法行政法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年l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宪法行政法类
 导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由序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部分组成。宪法中涉及的公民的重要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自由权,监督控告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男女平等权,婚姻自由权等,对于这些权利受到侵犯的救济途径主要通过一般的法律进行细化,实践中只有很少的案例直接涉及宪法条文进行审判。比如选举权,主要是通过选举法进行权利的具体化,当公民认为自己的选举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选举的特别程序进行救济。再比如劳动权,它主要是通过劳动法进行权利的具体化,当然还包括进一步细化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部门颁布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
本部分内容还涉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公民行使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重要方式。从性质上看,村委会和居委会都不属于国家机关,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它却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集体土地、农业承包、计划生育、治安调解等都关涉村委会、居委会。《集会游行示威法》是规范集会、游行、示威权行使的法律,其中重要的内容是集会、游行、示威权的行使必须是和平地进行,不得使用暴力;集会、游行、示威应当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后才能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权具体的实施还应当遵守1992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在1988年9月5日通过、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保密方面的基本法律。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对于公民而言,保守国家秘密是必须履行的宪法义务(《宪法》第53条)。国务院1990年4月25日批准,国家保密局1990年5月25日第1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对机关、单位实施保密法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涉及公民个人的主要是奖惩规定,奖励那些为保守国家秘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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