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铝电解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建设与设施运行管理,防治铝电解生产废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废气氟化物和粉尘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大学、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9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废气氟化物和粉尘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大学、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9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