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权利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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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149
  • 字 数:190000
  • 印刷时间:2009年08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030251244
作者:李拥军 著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8月 
内容简介
本书将性权利定位于一种新兴的权利。作者从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历史演进与发展脉络,存在的合理性基础,概念、内容、类型及实现的原则,运作的基本路径等方面对性权利的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以此为基础,作者以性权利为视角对中国当代性行为立法进行了批判,从法律规则的角度对性权利和性义务进行了解析。书中指出,人的“性化”和性的“权利化”为当代性权利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与支撑;和谐的性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本书适合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者以及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阅读。
作者简介
李拥军,男,生于1973年10月,汉族,天津宁河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教授。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独立主持或参加*、省部级项目5项,在《法律科学》、《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华
目  录
总序
导言 性权利——权利曲谱中的新乐章
第一章 重要与稀缺——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
 一、性因重要而不可或缺——性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
 二、性因压抑而资源稀缺——性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状态
 三、重要和稀缺——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
第二章 意识与话语——性权利观念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脉络
 一、性权利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历史脉络
 二、现代性权利观念的理论源泉和发展动力
 三、权利术语和话语的提出与使用:性权利理念的形成
第三章 自然与社会——性权利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一、性权利存在的人性基础
 二、性权利存在的社会基础
 三、自然与社会—现代性行为立法不能忽略的因素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重要与稀缺——性权利形成的基石性条件
  性无论是对人类个体还是人类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个体来说,性是繁衍后代的手段,是实现快乐的方式,是达致健康的途径;对于社会来说,性是人类两大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之~,是联系基本社会关系的纽带,是人类社会秩序衍生的“原生态”元素。正是因为性领域的自由对整个人类的自由具有基础性的意义,性秩序的混乱往往造成整个统治秩序的倾覆,关涉性的利益是人最为重要和根本的利益,所以在人类历史上统治集团发动了各种力量对性进行全方位的压制。因此,性在人类社会中无疑又是稀缺的。“重要”意味着性是人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利益,“稀缺”标志着人对性的需求程度。这二者是性成为人的一种权利的基石性条件。
  一、性因重要而不可或缺——性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
  (一)作为生育的手段
  费孝通先生说得好:“种族绵延是指在这世界上继延不断地有该种生物存在,生物个体都有一定的寿命,不管是朝菌、惠姑;或是冥灵、彭祖;寿命的长短尽可以相差很大,但是他们总有一死,那是一定的。因之,种族要在这世界上绵延下去,不能不继延不断地有新个体产生出来代替旧个体的位置,如接力赛跑一般。这样种族绵延不能不靠生殖职能。”①由此说开去,任何生命既都是阶段性的存在,同时又都是群体性的存在,因此,任何物种必须通过生殖才能保持种族的延续,所以在生物进化史中哪一种生物繁殖能力强盛,哪种生物便更有机会存续下去。根据遗传学的观点,生殖的机理在于细胞的复制,当一个母细胞分裂成两个子细胞,那么原来的母细胞的基因也就分裂成两份。受生存本能的驱使,生命的种种活动表现为基因不断地尽可能多地复制自身,如果这一过程出现故障,那么此物种的延续就要遭受危机。生物的进化是发展与灭亡的统一过程,进化在灭亡的基础上进行,没有灭亡便没有新生,物种代谢是历史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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