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高职高专经管类“十一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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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9年08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4205768
  • 丛书名:高职高专经管类“十一五”规划教材
作者:方燕 主编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8月 
内容简介
本教材以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系统地介绍了税收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与实务,并按照税法体系和税种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的特点。本教材按照高职高专教学的要求,尽可能地体现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引进大量案例,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读者在学习税收理论的同时,也能培养实践能力,以成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本教材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经济、管理、法学类专业学生的教材,还可以作为在职财会人员、税务人员等的学习参考用书。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论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法的制定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增值税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八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论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在探讨税法概念之前,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税收。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为了行使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独立的经济概念,它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学范畴。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税收的定义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税收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无法实现;第兰,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二)税收的特征
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这就是所谓的税收“三性”。其中无偿性是其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1.强制性。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2.无偿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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