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503-2004《原产地域产品沁州黄小米》。
本标准与GB 19503-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沁州黄小米》;
——增加了对原料质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型式检验的要求;
——修改了对产品包装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9503-2004《原产地域产品沁州黄小米》。
本标准与GB 19503-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沁州黄小米》;
——增加了对原料质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型式检验的要求;
——修改了对产品包装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