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8824-2002《原产地域产品盘锦大米》。
本标准与GB 18824-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修改并提高了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中部分项目的指标水平;
——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规定;
——增加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8824-2002《原产地域产品盘锦大米》。
本标准与GB 18824-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修改并提高了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中部分项目的指标水平;
——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规定;
——增加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