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对QB/T 2530--2001《木制柜》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530--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应用了GB/T3324--2008规定术语定义和独立柜、固定柜、移动柜的定义,删除了“贯通裂缝”、“封边处理”的定义,修改了死节和活节的定义,直接采用GB/Tl55--2006中的定义;
——在“材料要求”中,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增加了人造板材、玻璃材料要求;
——在“外观要求”中,增加了人造板件、塑料件、玻璃件、五金配件及连接件外观要求;
——在“产品主要尺寸”中,增加了柜类底板的离地净高要求;
——增加了活动部件、锁具等零部件使用功能要求;
——修改了“要求”中不合格项目分类方法,把不合格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一般项目;
本标准与QB/T 2530--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应用了GB/T3324--2008规定术语定义和独立柜、固定柜、移动柜的定义,删除了“贯通裂缝”、“封边处理”的定义,修改了死节和活节的定义,直接采用GB/Tl55--2006中的定义;
——在“材料要求”中,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增加了人造板材、玻璃材料要求;
——在“外观要求”中,增加了人造板件、塑料件、玻璃件、五金配件及连接件外观要求;
——在“产品主要尺寸”中,增加了柜类底板的离地净高要求;
——增加了活动部件、锁具等零部件使用功能要求;
——修改了“要求”中不合格项目分类方法,把不合格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一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