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本通(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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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6
  • 页 数:449
  • 字 数:352000
  • 印刷时间:2009年04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3694165
作者:李立众 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内容简介
专业:由高校刑法学专业教师编写。
全面:涵盖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及所有相关刑事立法文件和司法解释。
易查:以法典条文为主干,以相关规定为注解,逐一对应。
指引明确:逐条归纳法条主旨。
内涵专业,编排精当,开本轻巧,易翻便携。
课堂学习、司法考试、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便利工具。
公民查阅、运用刑法规范的便捷途径。
目  录
第一编 总则(第1-101条)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1-12条)
 第二章 犯罪(第13-31条)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13-21条)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22-24条)
  第三节 共同犯罪(第25-29条)
  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30-31条)
 第三章 刑罚(第32-60条)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32-37条)
  第二节 管制(第38-41条)
  第三节 拘役(第42-44条)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7条)
  第五节 死刑(第48-51条)
  第六节 罚金(第52-53条)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根据】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3]【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3]1997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不再核准类推案件的通知》,就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此前发生的适用类推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7年10月1日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一律不再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我院报送类推案件。
  二、1997年9月3013以前已经报送但在10月1日前尚未核准的类推案件,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三条的规定,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于按照修订前的刑法需要类推定罪,修订后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律不得定罪判刑;对于按照修订前的刑法需要类推定罪,修订后的刑法也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如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适用修订后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三、1997年10月1日以后,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按照修订前的刑法需要类推定罪的案件,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适用刑法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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