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对中国出土商代和西周乐器的文化结构与社会功能的研究。书中主要运用出土乐器及其相关考古材料,辅以古代文献记载,对商周音乐文化之多元结构及社会功能进行探讨。
本书根据迄今出土商周乐器的地理分布及其考古学文化内涵,划分出商周时期中源、西北、北方、东方、西周、南方和东南七个音乐文化区。各区出土的乐品,分属当时不同的国、族或考古学文化共同体。通过对各地区出土乐器进行形制、组合和音乐性能等的排比分析,探索各区乐器所包含的音乐文化因素、反映的区域性音乐文化特点以及各音乐文化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关系。书中指出,商周音乐文化主要发生和发展于“两河”(黄河和长江)流域地区,是当时多地域、多民族的共同创造,并具备多个发展中心。各音乐文化区共同形成了商周音乐文化的多元结构。在多元文化结构当中,中原音乐文化起到了核心和主导作用。其他地区的音乐文化都具备各自发展的独立性,他们与中原音乐文化并存共荣,并与中原音乐文化发生交互作用。
本书根据迄今出土商周乐器的地理分布及其考古学文化内涵,划分出商周时期中源、西北、北方、东方、西周、南方和东南七个音乐文化区。各区出土的乐品,分属当时不同的国、族或考古学文化共同体。通过对各地区出土乐器进行形制、组合和音乐性能等的排比分析,探索各区乐器所包含的音乐文化因素、反映的区域性音乐文化特点以及各音乐文化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关系。书中指出,商周音乐文化主要发生和发展于“两河”(黄河和长江)流域地区,是当时多地域、多民族的共同创造,并具备多个发展中心。各音乐文化区共同形成了商周音乐文化的多元结构。在多元文化结构当中,中原音乐文化起到了核心和主导作用。其他地区的音乐文化都具备各自发展的独立性,他们与中原音乐文化并存共荣,并与中原音乐文化发生交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