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1,本研究以契约型农产品营销渠道为背景,将收购商对农户的管理控制作为渠道治理过程机制,实证性地考察了对农户不同管理控制方式(生产结果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能力控制)在渠道治理机制(契约完备性和人际关系规范)对农户行为结果(农户投机行为和绩效)影响过程中的中介作用,不仅弥补了现有渠道治理研究中对治理过程研究的不足,还有助于进一步明晰现有渠道治理机制发挥预期作用(维系交易关系稳定性和提升渠道成员绩效)的影响路径。与此同时,本研究考察相同管理控制方式在不同治理机制路径中的中介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不同管理控制方式在相同治理机制路径中的中介影响是否存在差异,这对提升渠道治理理论具体解释过程的有效性和清晰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2,本研究将根植于本土文化中的人际关系规范作为一种关系治理机制,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新的测量量表,实证性地检验了农产品收购商与农户之间的人际关系规范对渠道交易关系治理过程及结果的影响,不仅扩展和丰富了渠道关系治理理论及其实证研究的操作方法,也增强了关系治理理论的本土适用性。
第2,本研究将根植于本土文化中的人际关系规范作为一种关系治理机制,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新的测量量表,实证性地检验了农产品收购商与农户之间的人际关系规范对渠道交易关系治理过程及结果的影响,不仅扩展和丰富了渠道关系治理理论及其实证研究的操作方法,也增强了关系治理理论的本土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