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墨庄刘氏家族论(鹅湖学术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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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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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9年04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2065642
  • 丛书名:鹅湖学术文丛
作者:葛付柳 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作者简介
葛付柳,江苏盐城人,1979年9月出生。2009年6月于陕西师范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理工学院中文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目  录
引言
 一、选题依据
 二、文献回顾
 三、研究方法及其进展
第一章 宋前家族之演变
 第一节 氏族
 第二节 宗和宗族
 第三节 家族
第二章 宋代墨庄刘氏家族总论
第一节 刘氏“墨庄”
  一、宋初:江西清江之墨庄
  二、北宋及南宋初:扬州文楼巷之墨庄
  三、元人对墨庄的题跋
第二节 墨庄刘氏之家族世系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宋前家族之演变
第一节 氏族
我国人种的发展,从北京山顶洞人、云南元谋人到夏商周时代,经历了杂居、群居等过程,起先未有所谓的家或族的概念。因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人类对抗自然的能力有限,他们必须以一种合作关系组成集团,从而获得共同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于是就出现了今人熟知的氏族公社:
这种氏族公社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形成的,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男子没有自己的姓,只有以母系为主体的姬姓、姜姓等,这是个以母系血缘为主的团体。这种以母系血缘关系为主体的氏族社会,是与女性在生产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相适应的。此时女性在氏族中不但从事各种劳动,而且参与族群中的其他事务,如食物的分配、头领的选举以及对外的战争。男性却处于从属的地位,男性要取得生活资料,必须在女性的领导下从事劳动。男性在和女性通婚后,仍须回到自己的氏族里,只能隔三差五的来看望他的妻子。
后来由于生产的发展,氏族社会由此前的狩猎生活,开始转化为农耕生活。男子的性别优势在劳动中体现出来,于是男子就在氏族中处于主体地位。相应的,妇女和儿童则从属于男子。而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的生活资料,当这些资料进行交换后,男子得到了一些自己私有的财产,他们不再依赖于妇女。由于抢婚的风行以及买卖婚姻的出现,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出现了以父系血缘为主导的集团。父系的形成,让男子有了自己的姓当婚姻发生时,女子只能从属于男性,而不再称其母系时的姓。在氏族社会里,同姓不可通婚,于是当婚姻发生时,姓和氏就表现得非常重要。此时女子一般保留其氏族里的姓,而附加上男方的氏,如苏姬、姜姬等(其中姬为其母方的姓,而苏、姜则为其男方的氏)。这种父系社会的形成,逐步形成了以后的男权社会,女子依附男子,完全没有了母系社会的尊贵和荣耀。这是古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其实,这个姓氏的出现,也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陶希圣认为:“在封建制度,每一侯或数侯,同出于一祖或认同出一祖者,有一姓。如姬、姜、赢之类。每一国,有一号,如鲁、齐、秦、燕之类。每一庄园领主之族有一氏,如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唐杜氏、棠溪氏之类。同姓不婚既成禁律,于是女子称姓,以为辨识之资。至于男子有庄园者,称氏以表示尊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是周族的习惯。称氏是由于贵族男子有封建财产及由此所生的身份,称姓是由于周姓不婚的禁律。商族没有封地制度及族外婚制,所以没有男称姓,女称氏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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