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平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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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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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8年07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3685200
作者:冀祥德 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国内外研究控辩平等的第一部学术专著,填补了世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不仅突破了诉讼法学界控辩平等主要是“平等武装”传统学说,提出了“平等保护”和“平等合作”的新的学说,对于控辩平等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提出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世界刑事诉讼发展中关于控辩平等的内涵已经有了崭新的内容”,“平等武装、平等保护、平等对抗、平等合作之间,相辅相成,共生共长,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控辩平等理论的现代内涵——以消解国家和个人的纠纷为总目标,以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为基本目的,控辩双方在平等武装与平等保护的前提之下,在平等的对抗与合作之中,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
冀祥德,男,汉族,山东青州市人。法学博士。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称号。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法学系常务副主任、教授。著作有《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婚内强奸问题研究》、《司法制度》、《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另主编
目  录
第一章 绪言
一、问题之提出
二、选题之意旨
(一)推动中国法变革之价值
(二)笔者学术经历与旨趣之蓄势
三、主要研究方法
(一)历史之方法
(二)比较之方法
(三)实证之方法
(四)分析之方法
(五)系统论之方法
四、主要研究内容
(一)控辩平等之本体意义
(二)控辩平等之理论基础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绪言
一、问题之提出
因刑事司法运作的失误致使无罪的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是任何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模式都难以绝对避免的。正因为此,长期以来人们似乎习惯了接受司法机关办理的错案,甚至乐于相信这只是个别司法人员的“一时疏忽”,是“偶然中之偶然。”但是,最近从媒体竞相披露的河南胥敬祥案到湖北的佘祥林案以及此前之云南社培武案件等一系列冤案,事实的真相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看到了错案的缘起绝非办案人员的疏忽,司法权力被随意滥用,法定程序被置之不顾。
从某种意义上讲,佘祥林等人可以说是幸运的,毕竟他们有了最终得以昭雪的机会。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尚未被发现的冤假错案远远不止这些,对于那些无辜的人,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刑事司法不仅是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而且也应当成为公司防范司法擅断、保障个人自由的武器。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刑事司法过程本身应当是合法的、规范的、它不仅受到实体法的规制,而且还必须接受程序法和证据法的制约。
2005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我们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与公正”的掷地有声的话音犹在耳畔,其实不仅仅限于死刑,我们必须用制度来保证所有判决的慎重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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